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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添加时间:2021年1月11日 来源: 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   http://www.suzxsbhls.com/

  信天馗,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一、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刑事禁止令、具体适用何种刑事禁止令、是适用一项还是多项禁止令等等。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可以同时作出刑事禁止令,而不是一律必须宣告刑事禁止令。

二、具体情况

1.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具体内容和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期限,即明确了禁止的事项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等常见的具体情形的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另外还明确了刑事禁止令的禁止时长: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

2.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裁量建议、裁判文书、执行监督、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等相关问题;

3.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机关及撤销刑事禁止令的情形,即刑事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有发生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据《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宣告刑事禁止令。

对于刑事禁止令的适用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认定,不同程度的犯罪后果所适用的刑事禁止令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办理会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这三个司法机关。我们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时间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那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律图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作了修改,现今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作如下表述: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检察院办案程序及期限

1、拘留及批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四、二审法院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六、执行程序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刑事案件来说,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是检察机关的审查办案,最后到法院的审理判决都有一个规定的期限,在案件判决后,执行刑罚同样也有时间上的限制。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襄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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