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

-信天馗

188117225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刑事案件辩护词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来源: 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   http://www.suzxsbhls.com/

  信天馗,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的文书。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 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 公安局 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辩护词的处理需要自己的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失去积极的意义,因为此类问题的处理需要严格的遵循有关的的法律条例,一旦有关人员违反,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无法及时的处置,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自己的证词充分,较为有利。






刑事案件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公安局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公安局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


1、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


2、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联系电话:18811722595

全国服务热线

188117225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