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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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不得不说”的五个秘密 自诉人及其权利义务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8日 来源: 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   http://www.suzxsbhls.com/

  信天馗,北京刑事大案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不得不说”的五个秘密

股票、基金市场的一路“红旗飘飘”,导致了人们投资热情的空前高涨。然而,当部分人暗自庆幸用“房变钱”再实现“钱生钱”的目地时,却严重忽视了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进行不正当融资背后的诸多“秘密”。


  一、借款人需注意的三大“秘密”。


  秘密一:贷款年限短、还款利率高、批贷时间长,借款人成本无形增多。


  抵押消费贷款与普通二手房按揭贷款相比,其贷款年数较低,最长只能贷到7成10年。像其它一些房屋贷款品种最长能够贷到7成20年或者7成30年不等。另外,抵押贷款的还款利率要高于其它贷款品种,且批贷时间较长,大概20-30个工作日。这样,借款人在使用抵押消费贷款时无形中会增加许多成本,还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周旋于此。


  秘密二:资金流向严控后,抵押消费限制用途将使不正当融资财路不通。


  7月底,央行发出信号要加强房地产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控,这一政策真正落实后,部分打算依靠抵押消费贷款融资获取资金的客户将会很难做这项业务了,而已经办理抵押消费贷款的客户也有可能遇到许多不确定因素,风险较大。


  秘密三:“急病乱投医”,谨防不规范金融代办机构易钻空,借款人“得不偿失”。


  虽然从理论上个人可以直接到银行申请此贷款,但目前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即使是设置了此项业务的银行,由于其申请手续复杂,风险较大,银行对于借款者的资质审批的十分严格,对个人批贷严格控制,门槛较高。而选择专业的代办机构不但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还可以替借款者规避其中的很多风险。但是,借款人要切记的是不要因为急于办理抵押消费贷款而胡乱“抓”一些不具备代办资格,不规范操作的金融机构办理,以免“急病乱投医”,得不偿失。


  二、银行需引起重视的两大“秘密”。


  秘密四:上“堵”下“疏”,银行铤而走险放贷并非长久之计。


  一般来说,银行对抵押消费贷款的用途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只能用于购房、装修、留学、就医、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按规定是不允许消费者把贷款用于投资炒股、购买基金的。虽然,央行也特发规定让各家银行严格控制抵押消费贷款的流向,但是市场上仍然有部分商业银行为了完成自身贷款任务铤而走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接受借款人的抵押消费申请。这样不但扰乱了银行间的正常秩序,同时也无法给予借款人一个健康的贷款消费理财空间。


  特别是近期央行以相对明确的态度警示涉房贷款的潜在风险,更加严控了银行对抵押消费贷款资金流向的把握。由此可见,如果银行还长期以往诸如此类违规操作的话,那么带给银行的将会是无法估量的“灭顶”之灾。


  秘密五:银行难约束消费者使用用途,直接导致银行利益受损。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以往银行在发放抵押消费贷款时,因为无法约束众多的消费者,容易出现借款人把贷款用于其它投资后结果却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所以只能拍卖所抵押的房屋,而拍卖房产后还有可能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因此,银行对抵押消费贷款的这部分坏帐处理也是十分头疼,更加无法确保银行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自诉人及其权利义务


  由于自诉程序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自诉权享有人首先应当是被害人。但因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有的情况下被害人难以有效行使诉权,为了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有必要适当扩大自诉权人的范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在法定条件下,应享有自诉权。他们作为自诉人从事刑事诉讼活动,与被害人自行进行诉讼活动具有同样的效力。

  自诉权人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如: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如根据我国第171条第3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其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据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应当受到限制;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自诉权人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第171条第2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有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义务,我国第171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因此反诉权人与自诉权人承担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刑事自诉官司?

  一、可以打刑事自诉官司的几种情况


  1、必须自诉的案件:情节较为严重或恶劣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如果上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如果上述行为的侵害程度非常小且造成危害也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能提起刑事自诉,只能打民事官司。


  2、您是被害人,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侵犯您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财产权利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但您有证据证明他人侵犯了您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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